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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能源瓶頸到生態衝擊:荷姆茲海峽衝突的連鎖效應

2026/06/30 楊軒妮

位於波斯灣與阿曼灣之間的荷姆茲海峽,是全球最關鍵的能源運輸通道之一,約有五分之一的石油需經由此處輸往世界各地,使其成為典型的能源瓶頸(chokepoint)。當航行順暢時,這條海峽支撐著全球經濟與能源市場的穩定運作;然而,今年緊張局勢出現後,除衝擊石油供應與價格,也引發一連串環境風險。

能源供應要道:荷姆茲海峽,成為戰略咽喉、能源瓶頸

荷姆茲海峽(Strait of Hormuz)北鄰伊朗,南接阿曼、阿拉伯聯合大公國(阿聯酋),連接波斯灣與阿拉伯海,水深足以讓全世界最大的油輪通過,是中東石油、天然氣運輸的主要通道。根據美國能源情報署(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, EIA)統計,2025 年每天約有兩千萬桶油及原油產品通過荷姆茲海峽,每年貿易額約六千億美元。這些石油不只來自伊朗,也包含波斯灣附近的國家如科威特、卡達、沙烏地阿拉伯及阿聯酋。而全球約有 20% 天然氣經過荷姆茲海峽,絕大多數來自卡達。2024 年,每天約有 93 億立方公尺天然氣來自卡達、7 億立方公尺來自阿聯酋。

然而,荷姆茲海峽出入口僅寬 50 公里,最窄處寬 33 公里,如此狹窄的通道,成為全球能源的戰略咽喉。當戰爭發生,只需部署少量水雷、飛彈,就能全面封鎖海峽。2026 年發生的能源危機便是因為地緣政治風險提高導致航運中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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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、伊朗對於過境荷姆茲海峽的解讀不同。圖片來源:PIXABAY

荷姆茲海峽究竟是不是國際海峽?

根據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(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, UNCLO),國際海峽泛指位於公海或專屬經濟區,或連結公海與專屬經濟區之間的區域,具有過境通行權(Transit passage)與無害通行權(Innocent passage)。

然而,美國和伊朗對荷姆茲海峽的看法截然不同,美國將荷姆茲海峽視為國際航道,任何船隻都享有「過境通行權」,不受沿海國家控制;但伊朗卻將其視為領海的一部分,他們有權裁量該船隻是否「無害」。有鑑於此,美國認為伊朗無權在荷姆茲海峽收取通行費,伊朗則認為美國在伊朗港口進行海上封鎖是嚴重侵犯伊朗主權。

由於雙方對航行權與主權的不同解讀,演變成軍事對峙、制裁與航運干擾措施,也增加了國際航運與能源供應的不確定性。

漏油恐牽動整體海洋生態系運作

不管美伊怎麼解讀荷姆茲海峽,衝突帶來的傷害比想像中還廣泛。位於寒冷的阿曼灣與溫暖的波斯灣間,荷姆茲海峽的生態重要性並不亞於政治。

荷姆茲海峽周圍,擁有豐富的生物棲息地。阿曼灣洋流帶來的營養物質與幼蟲,餵養浮游生物與珊瑚礁生長,而更深層的上升流則吸引珊瑚礁魚類和隨季節遷徙的鯨鯊。海龜在荷姆茲海峽築巢;向北深入荷姆茲海峽的半島、歸屬阿曼的穆桑達姆省(Musandam Governorat),是潛水與賞海豚的旅遊勝地;阿曼海岸則是極度瀕危的阿拉伯座頭鯨的棲息地,周邊還有儒艮、海蛇在此棲息。

衝突期間,部分油輪和商船遭受攻擊、扣押,科學家擔心一但發生漏油事件,將對周邊生物與生態系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。

「原油中的許多化合物會影響心臟功能和呼吸系統,長期接觸石油會導致過度的壓力反應,進而抑制免疫功能,使動物更容易受環境影響和感染。」邁阿密大學海洋生物學與生態學系教授格羅塞爾(Martin Grosell)說。不僅如此,原油還會干擾動物的神經系統,使其感官、資訊處理能力變差,也削弱原有的導航能力及在環境中正確定位的能力,影響他們如何面對掠食者和捕獵。2010年墨西哥灣漏油事件的研究也表明,接觸石油會降低魚類繁殖。換言之,原油對動物的傷害,牽動在整個生態鏈的運作。

伊朗和阿聯酋間的近海島嶼們,是綠海龜和玳瑁的築巢地。 「已有大量文獻記載阿聯酋水域漏油導致海龜大量死亡,它們基本上死於漏油,然後被沖上岸。」阿聯酋沙迦美國大學生物學教授巴塞洛繆(Aaron Bartholomew)說。

繞道增加碳排,提高供應鏈成本

油價飆漲、碳排增加,也是荷姆茲海峽封鎖的討論重點。整條中東航線停擺,船隻繞道非洲好望角,改行太平洋等更長航線,增加航運時間、碳排放,以及全球供應鏈成本

因為繞行更遠的航線,航運公司不得不調度更多船隻,或提高航行速度,兩者皆增加燃料使用與碳排。而對製造業與零售業者而言,儘管他們沒有改變營運方式,航運作為其供應鏈的一環,仍增加其碳盤查範疇三(註)的碳排。

根據之前對紅海危機的研究,船隻繞道至少增加 46% 溫室氣體排放,經濟成本提升 51%。相比紅海危機,荷姆茲海峽的繞行路線更加局限,儘管兩戰爭的結果數據可能不同,但兩者反映出相似問題:當地緣政治衝突影響全球航運,不只增加燃料消耗、供應鏈成本與碳排放,也進一步牽動能源市場與氣候風險。

註:範疇三為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,指由事業活動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,但該排放源並非事業自有或可控制的,如:租賃、委外業務、員工通勤、商務旅行、上下游運輸和配送等活動之其他間接排放。

參考資料:

楊軒妮

台灣新北人,現居紐西蘭。關注永續與環境議題,聚焦氣候正義、能源轉型與生物多樣性。最愛的星球是地球,希望世界和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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